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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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及高层次人才在防控关键时期的网上办事需求,减少人员跑动和聚集,即日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按申报系统要求上传扫描文档后即可申报,无需到窗口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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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提醒 |
郑重提醒: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申领补贴,或者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等其他手段骗取补贴的,数额较大,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在此郑重提醒各位试图违法骗取补贴的单位或个人,切莫以身试法。 |
申报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主体责任告知书 |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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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全职工作,提供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合法、准确、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追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十四条 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 第六十三条 建立人才信用征信系统,完善人才失信惩戒机制, 将人才信用作为人才引进、评定、培养、财政资金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十四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人才政策优惠或者扶持资金的,由政策实施部门或者扶持资金审批部门取消其获得的荣誉、奖励,追回其所获得的资金;该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五年内不得参加人才奖项评选或者享受本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资金资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监督和管理 (一)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取消其发放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如奖励补贴和工作经费尚未发放,应取消其申请资格;如已发放,还应责令其退还或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奖励补贴和工作经费的申请。申请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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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简化高层次人才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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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减少服务对象提交纸质材料,2018年11月12日起,在办理高层次人才认定业务和首次申请奖励补贴业务时,请申请单位先行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我局业务受理窗口只收取申请表原件,并核验其余申请材料原件。 办理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业务的申请单位及个人,需同时填报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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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温馨提示 |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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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申报流程和材料,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和效率,自2018年8月1日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及单位无需到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流程网上办理范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续发。 二、到续发申请时间,系统将自动提醒人才可提起续发申请,请及时申报。申报时,请确认《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开具业务已办结,否则会影响业务受理。 三、所需电子材料请用原件扫描上传,如用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四、首发申请仍需到窗口递交书面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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