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无法上传该表的上传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