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依照《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制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科技创新委的有关领导,对《细则》进行解读,并就大家对深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主持人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依照《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制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科技创新委的有关领导,对《细则》进行解读,并就大家对深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2022-11-07 10:01:05
嘉宾
大家好!感谢大家参与此次在线访谈,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22-11-07 10:03:28
提问
您好,可以简单说一下制定这个《细则》的大背景吗?
2022-11-07 10:05:13
嘉宾
2017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办公厅分别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粤府办[2018]33号)。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731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原《细则》是基于2016年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制定,按规定到2021年底失效,需要对《细则》进行了修订。
2022-11-07 10:07:41
提问
请问制定这个管理办法的原因是什么呢?
2022-11-07 10:11:06
嘉宾
首先,《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科研诚信工作的新要求。正如刚才所讲,2018年以来,中办、国办、科技部、广东省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全面加强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我们此前在这个领域还没有制定属于自己的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有力抓手。
其次,是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委科技计划项目及其他科技业务涉及的财政资助资金逐年递增,亟需建立相应的科研诚信体系,进一步营造求真务实的科研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作风学风,优化和完善我委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体系,为规范开展监督提供制度性保障。
最后,是服务创新主体的迫切需要。《办法》的制定,使科技创新主体清楚了解科研失信行为的具体界定,以及分级分类惩戒的后果,明确了底线边界,细分了责任承担情形。同时,《办法》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氛围中,也相应确立了宽严相济的原则,为服务创新主体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引。
2022-11-07 10:12:55
提问
是基于什么原则制定的呢?
2022-11-07 10:18:05
嘉宾
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防范风险、惩治失信,分级分类、协调联动”的原则。
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办法》明确提出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和参与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的失信违规行为,给出了具体惩戒规范。同时,明确了从轻、从重情节,以及信用修复规定。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办法》在明确对失信违规行为惩戒的同时,对于项目撤销或者终止的客观情形,并未给予一刀切的惩戒,有利于保护科研主体的积极性。
防范风险、惩治失信。《办法》明确了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对一般失信行为给予1-3年的惩戒,对严重失信行为给予3-5年,直至永久取消资格的惩戒。《办法》还确立了风险防范措施和暂停措施。例如暂停措施,在我委作出处理决定前,有证据表明违规行为并已经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财政资金面临严重损失风险的,可暂停拨付项目财政资金,暂停责任主体申报项目资格,有效防范风险。
分级分类、协调联动。《办法》对科研失信违规行为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划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全市联合惩戒。
2022-11-07 10:20:31
嘉宾
能和我们介绍一下这个细则的具体框架吗?
2022-11-07 10:26:56
嘉宾
好的。修订后的《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评审标准、提名与受理、评审程序、公示与监督、授奖、配套奖励、附则等八章,共49条。
第一章总则。共6条,明确《细则》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职责,被提名的个人或项目要求。
第二章评审标准。共11条,明确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条件、评审标准和授奖人数。
第三章提名与受理。共9条,明确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提名权限,以及提名项目的要求。
第四章评审程序。共8条,明确评审程序、评审专家组成、评分机制、拟奖机制。
第五章公示与监督。共6条,明确公示程序、异议提出、处置、办结的具体要求,明确主管部门、提名者、评选组织单位等在异议处理中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授奖。共2条,明确限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授奖比重,规定奖励金额。
第七章配套奖励。共5条,明确配套奖励的申请条件、公示程序和配套奖励标准。
第八章附则。共2条,规定由市科创委发布各奖项年度申请指南,明确该《细则》的生效日期和废止时间。
2022-11-07 10:28:18
提问
请问新修订后的《细则》有哪些主要特点?
2022-11-07 10:36:12
嘉宾
一是增加“提名和受理”章节。根据市科技奖励办法有关提名制度要求,通过新增“提名和受理”章节,明确科技奖励有关的提名条件、程序和要求。
二是完善评审标准及程序。修改完善了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定义、评价标准,并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被提名者条件提出要求。明确了项目评分值的计算方式,取消专家组汇总表。对于评审专家组,以同行专家为主,必要时增加财务专家,核实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三是优化配套奖励奖金标准。对于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金额保持不变,非第一完成单位相应下调奖励标准,拉开奖金档次。
2022-11-07 10:38:55
提问
有哪几种情形不得被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的呢?
2022-11-07 10:44:10
嘉宾
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将不得被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一)在项目完成过程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二)机关单位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三)被提名项目的科技成果完成未满2年;(四)同一技术内容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政府科技奖的,但在原理、工艺、结构、功能等核心内容取得实质性突破的除外;(五)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的科研项目;(六)未解密的保密项目;(七)被提名单位或者被提名人近5年内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接受调查;近3年内因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或者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接受过行政处罚;(八)被提名单位或者被提名人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或者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处于惩戒期内;(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除市长奖外,获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完成人,2年内(不含获奖当年)不得被提名。
2022-11-07 10:46:37
提问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具体有哪些项目?
2022-11-07 10:53:53
嘉宾
包括了深圳市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2022-11-07 10:55:18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的提问,感谢嘉宾的精彩解答。
2022-11-07 10: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