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指南
为加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备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常态化审核办理机制,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定本指南。
一、备案说明
(一)备案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福田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须履行备案手续的 “科技成长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项目。
(三)备案效力
需备案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可纳入产业资金支持范围。备案项目正常结清后两年内必须申请贴息,未完成项目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四)备案要求
1. 企业一年只能申请一笔科技金融贷款备案,若一笔授信合同内存在多次放款,只受理单笔放款合同。若单笔放款合同存在多笔放款,放款不得跨年且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90天)。
2. 企业申请备案前必须结清上一笔科技金融备案的贷款,即为获得申请的贷款放款时间必须在上一笔贷款结清之后,若贷款为上一笔的“续贷”,上一笔结清时间与本次放款时间可为同一日。
3. 备案的贷款主体若同时存在个人或其他企业作为共同借款人,需提供银行证明该笔贷款未发放至个人账户仅供公司使用,同时提供的单据及相关流水均不出现个人信息,否则不予以备案。
4.备案的贷款放款时间需在备案当年年内,即1月1日-12月31日之间。
5.企业请于放款当年的12月31日前请完成备案申请,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合作银行与担保机构名单详见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kjj/)通知公告栏目。
二、 备案流程
(一)申请。申报单位请填写好本指南附件中的《科技金融备案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备案材料”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材料请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科技成长贷”备案每年安排4-5次集中受理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详见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kjj/)通知公告栏目。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备案常年受理,备案材料按上述要求递交到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506室)。
(二)审查。福田科技创新局对企业申请备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限性进行核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资料。
(三)核准。福田科技创新局收齐备案材料后将与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核实备案材料真实性。
(四)通知。我局确定备案名单后,于备案次年第二季度由福田科技创新局通知申报单位签领《“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确认书》,不同意备案的福田科技创新局将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三、 具体要求
(一)备案条件
1. 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或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证书;贷款主体为企业;在合作银行获得500万元(含)以下期限不超过一年(含)的贷款且该笔贷款已发放。
2. 贷款金额500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上年度盈利或近两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正;贷款主体为企业;在合作银行申请并获得500万元(不含)以上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含)的贷款且该笔贷款已发放。
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不超过一年(含)贷款并经备案的企业,结清后可按申请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的7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二) 备案材料
1. 科技成长贷备案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科技金融备案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含企业专利或专有技术介绍,1-2页) | 打印(盖章)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企业法人身份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近两年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即为上年度及上上年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6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500万元(不含)以上贷款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官网截图[500万元(含)以下贷款提供] | 截图打印(盖章) |
8 | 贷款文件(贷款主合同及借款借据或其他放款凭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9 | 银行证明(贷款主体有“共同借款人”项目提供) | 交原件 |
10 | 担保合同(指贷款主体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担保企业无需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备案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科技金融备案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质押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科技金融备案申请表 |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经营 (办公)地址 | 经营 (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
购置用房面积 | 平方米 | 租赁用房面积 | 平方米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纳税登记号 | |||
行业类别 | 单位员工总数 | ||||
本科以上学历 | 人 | 大专学历 | 人 | 其他 | 人 |
法人代表姓名 |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 ||||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 法人代表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 办公电话 | ||||
联系人 手机号码 | 联系人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传真号码 | |||||
贷款金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 人民币 万元 | ||||
担保公司(无担保企业填写“无”) | 贷款银行 | ||||
贷款时间(以实际放款时间为准)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贷款500万元以上企业必须填写) | 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 | ||||
主营业务介绍 (500字内) | |||||
3. 贷款结清证明模板
企业本息还清后请联系放款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模板如下,格式可稍作改动,内容必须包括“贷款企业名称”“合同编号”“放款金额”“贷款日期”及具体还本付息清单(具体到日)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或公章。
网上(系统)截图、不涵盖以上信息或未加盖银行章的结清证明不予以受理。
贷款结清证明 | ||||||
借款人 在与我行签署编号为 号的《 协议/合同》,于借款期内还本付息正常,该贷款已全结清。具体还本付息清单如下: | ||||||
有限公司 还本付息清单 | ||||||
合同编号 | 放款金额 | 元 | ||||
贷款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贷款利率 | % | |||
序号 | 交易日期 | 归还本金(元) | 归还利息(元) | 币种 | ||
1 | 年 月 日 | 人民币 | ||||
2 | 人民币 | |||||
…… | …… | …… | …… | 人民币 | ||
合计 | 人民币 | |||||
特此证明。 银行(业务专用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
4.企业承诺函模板
承诺函
__________(申报单位)申请《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科技金融支持专项下的银行贷款贴息支持。本公司承诺申请该笔贷款贴息支持后,在国家、省、市各部门所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贴息支持总额不超过本公司实际贷款利息成本的80%并未在区内其他部门获得贴息。贷款用途不用于以贷还贷、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如有不实,本公司自愿按要求退回该项资金支持,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首贷承诺函
__________(申报单位)申请《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科技金融支持专项下的科技首次贷贴息支持。本公司承诺该笔贷款为我司首次在银行申请的贷款,如有不实,本公司自愿按要求退回该项资金支持,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战新企业支持”承诺函
关于“XXXX支持”,我单位承诺:将该项获批资金全部用于团队奖励,用于支持为公司完成该项支持目标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高管及骨干团队人员,相关人员名单如下。如未按承诺落实,则返还该笔支持资金。
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注明单位名称和时间,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
2 | |||
... |
附件3
购置办公用房自用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获得支持的产业用房(地址: ),在获得支持期间及支持款项拨付完毕后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如违反承诺,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自愿退回获得的支持资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区级科技产业园区租金支持备案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福田区科技产业园区内,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
2.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企业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一;
4.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①企业上一年度营收达到5000万元;
②企业上一年度综合指标达到500万元;
③企业近三年累计获得融资额达到1亿元。
备注:申请备案的企业与所在科技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不得是关联企业。
二、备案申请程序
科技企业提出申请→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材料审核→福田区政府同意备案→备案完成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交复印件(盖章) |
3 | 企业介绍 | 打印(盖章) |
4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6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上年度在福田区的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8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9 | 近三年获得资本市场融资支持证明材料(含融资合同、银行流水、到账时间、到账金额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10 | 福田区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对材料的初审合格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附件5
专业孵化载体认定要求
1.孵化载体运营产业空间不少于3000平方米(集中)。
2.孵化载体的目标运营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其中:孵化载体的运营机构是业主的,运营机构应承诺至少在三年内不改变用途;产业空间是运营机构租赁或合作的,租期剩余时间自园区成立之日起原则上应不少于三年且承诺在租期内不改变用途,若租期不够三年,情况特殊的需经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3.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对产业空间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主导产业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福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4.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具有为入驻企业或机构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法律财税顾问的功能,定期为企业举办资源对接等交流活动,同时组织配备入驻企业所需的公共服务平台等运营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验收。
5.在孵化载体新注册成立的企业,需完成在福田区商事注册登记、统计登记和税务登记,注册地和办公地点均需在园区。
6.孵化载体运营机构与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承诺接受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的运营绩效评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推荐的企业入驻,每季度向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报告入驻企业的经营情况,并督促入驻企业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运营机构准备申请材料→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确认→ 福田区政府同意认定→ 签订监管协议→ 认定完成。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 |
3 | 运营机构上年度的福田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5 | 运营机构简介(包含运营空间发展目标、运营团队人员、创新资源引进等介绍) | 交复印件(盖章) |
6 | 孵化载体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承诺书 | 交原件(盖章) |
8 | 运营场地消防验收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1.福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与运营机构签订产业监管协议,明确企业培育等考核指标,并依协议开展监管工作。
2.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协议规定每年定期组织对运营机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给予政策支持:
①专业孵化载体租金支持:第一年考核不合格,对运营机构提出警示,仍可给予第一年租金支持;第二年如考核合格(含优秀、良好),可给予运营机构第二年整年租金支持,如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不再给予租金支持。
②专业孵化载体运营支持:园区正式运营后,根据监管协议要求,每年对专业孵化载体运营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三档,依次按运营实际支出的50%、40%、30%给予支持。当年运营成效考核不合格,对运营机构提出警示,对当年考核周期运营费用不予支持;
3孵化载体运营机构每季度向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报告空间运营情况以及入驻企业的孵化培育、经营发展及综合指标等情况。
4.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定期报送考核材料。
专业孵化载体需按年度报送运营考核材料,部分材料参考下表,具体以监管协议考核指标要求为准。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 | |
3 | 入驻企业清单明细台账(包含入驻时间、租赁面积、注册地址、纳统纳税情况、知识产权、项目融资、是否国高企业等情况) | 复印件(盖章) | |
4
| 入驻企业的相关证明资料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盖章) |
纳税证明 | 复印件(盖章) |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复印件(盖章) | ||
租赁合同与租赁凭证 | 复印件(盖章) | ||
上一年度缴纳的租金发票 | 复印件(盖章) | ||
知识产权 | 复印件(盖章)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复印件(盖章) | ||
5 | 运营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及 季度工作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6 | 运营机构年度纳税证明 | 复印件(盖章) |
附件6
华强上步片区创新创业专项支持备案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华强上步片区,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2.初创企业需从事智能硬件行业。
3.初创企业在近三年获得200万(含)以上融资支持。
4.初创企业实际办公地需在华强上步片区。
5.初创企业成立时间需不超过三年。
(二)备案申请程序
初创企业提出申请→形式要件审查→专家评审打分→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综合评定→备案完成。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 |
3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4 | 初创企业简介(包含团队主营业务、团队人员、创新能力、产品转化能力、盈利能力等) | 交复印件(盖章) |
5 | 初创企业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6 | 初创企业所获得融资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初创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获智能硬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初创企业近三年智能硬件产业领域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明细表 | 打印(盖章) |
9 | 初创企业在智能硬件领域所获得的荣誉(如有则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一)申请条件
1.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华强上步片区,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2.企业所属行业需为互联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等福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在满足第2点的前提下,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上一年度区外引入华强上步片区且综合指标在100万元以上;
②片区内存量企业综合指标在1000万元以上,符合片区产业转型发展方向。
(二)备案申请程序
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确认→ 福田区政府同意备案→ 备案完成。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 |
3 | 企业上年度的福田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5 | 企业简介(包含主营业务、企业主要运营、研发团队人员介绍) | 交复印件(盖章) |
6 | 租赁合同与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租赁场地消防验收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一)初创企业、国高企业需每半年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指标、纳统等情况;
(二)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每年定期对初创企业、国高企业进行考核,发现存在转租行为的,不予享受本措施支持;
(三)对于企业上年度福田综合指标不达标的不予享受本措施支持。
附件7
优质融资企业租金支持备案要求
①申请备案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需在福田区。
②申请备案企业近三年内获得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合作创投机构投资,或经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或是经头部科技企业投资的上下游企业,并已完成划款程序,具备相应获投资证明材料。
③申请备案企业与投资主体不能为母子公司。
④申请备案企业属于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福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二、备案申请程序
企业提出备案申请→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福田区政府同意备案→备案完成。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扫描复印件(盖章) |
3 | 企业简介(包含主营业务、企业主要运营、研发团队人员介绍) | 交复印件(盖章) |
4 | 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章) |
5 | 企业近三年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含融资合同、银行流水、到账时间、到账金额等佐证) | 交复印件(盖章) |
6 | 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创投机构或头部科技企业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入驻孵化载体的证明 | 交复印件(盖章) |
附件8
“双创大赛支持”“科技活动支持”备案指南
适用于《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须履行备案手续的第九条“双创支持”(一)双创大赛支持;第十条“科技活动支持”。
项目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备案。经有关程序完成备案后,符合条件可纳入产业资金支持范围。
(三)受理科室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报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有关会议审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的基本情况、赛事/活动方案、资金测算、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预计成效、承办单位(机构)等概况) | 打印(盖章) |
2 | 申请单位简介 | 打印(盖章)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盖章) |
4 | 其他相关材料 | 打印(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