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200万,各区有相应配套)
1.地方级领军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可享受的住房优惠政策和办事流程请咨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登录网站(www.szjs.gov.cn)查询。
2.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促进政策
(1)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主要有哪些解决方式?
答:属市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帮助协调解决。
属其他单位工作的,由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其个人情况协调推荐到企业就业。。
(2)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应向什么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申请就业协助的,属公务员身份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属非公务员身份的(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的除外),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区域,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地方级领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可享受的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和办事流程请咨询深圳市(区)教育部门或登录网站(http://szeb.sz.gov.cn/)查询。
4.地方级领军人才学术研修津贴政策
(1)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津贴标准如何?
答: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带薪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由市政府给予奖励津贴。
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是指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获邀参加的、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学术水平,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化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由国家级学术机构面向全国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以下简称国家级学术会议)。
参加国际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的,津贴2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1万元。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的,津贴1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0.5万元。
(2)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程序为:申请程序为:高层次专业人才结束学术研修活动后3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材料,包括: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正反面打印附条形码的申请表);
2.学术活动邀请函(或出席活动的官方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学术研修活动总结报告;
4.学术研修活动举办地在国(境)外的,需提供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验原件),因公出国(境)的,还需提供《深圳市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验原件)。学术研修活动举办地在国内的,需提供往返交通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认材料真实且符合规定之日起,在本单位公示栏及外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受理材料需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意见的,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研修津贴奖励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拨付津贴;对审核不符合研修津贴奖励条件的,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3)地方级领军人才申次学术研修津贴的次数有无限制?
答:有。在任期期间每年只可申请一次学术研修津贴,即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学术研修津贴,次数不能积累跨年度使用。
5.地方级领军人才医疗保健政策
可享受的医疗保健优惠政策和办事流程请咨询深圳市保健办或登录网站(http://www.szbjb.gov.cn/index.php)查询。
6.地方级领军人才文献信息服务
此项服务由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市科技图书馆)提供,详情请登录网站(http://lib.utsz.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