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创新产品与服务目录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现就申报龙华区创新产品与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主要经营地均在龙华区的企业。
(二)申请的产品与服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与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企业应当为所申报产品与服务提供相应的研发设备、生产场地等条件保障。
3.产品与服务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三)申请的产品与服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产品与服务具有自主品牌,权益状况明确,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在同类产品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产品与服务具有不可替代专利,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与服务的核心技术以及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新设计,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产品性能有显著提高。
二、申报程序
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由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产品与服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产品与服务纳入龙华区创新产品与服务目录,并予以发布。
三、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26037122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