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上一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
扶持标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一等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前3名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非前3名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上级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